(一)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中专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由相应系列(行业)根据各系列(行业)实际情况设置,纳入系列(行业)职称评审条件中。

 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未取得职称,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4.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未取得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