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人才市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文章来源:钦州人才网访问次数:217次

 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精神,为加强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增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取得工程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

(四)工程系列包括工程专业、住建行业、交通运输行业、自然资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广播电视行业、快递行业工艺美术系列包括编织工艺、陶瓷工艺、漆器工艺、金属工艺、产品设计。

(五)精通工程系列工艺美术系列领域业务,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及方向,掌握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及理论水平,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身体健康,本人自愿,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本行业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评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推荐要求

(一)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入库的专家须填写《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初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事关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并审核汇总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于202481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评委库成员名册》(附件2)及专家职称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报钦州人才市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纸质版材料一式2,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体育场南门3号门,电子材料清晰扫描为PDF发送至邮箱qzrc2824046@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于参加评审的专家,按有关规定补贴专家评审费用。

(二)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联系人:黄小丽,联系电话:0777-3898312

 

附件1: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 钦州市民营企业及流动人员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xls

 

 

 

 

 

                                                      钦州人才市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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