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中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群众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1407室,邮编:530028)。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